银川仲裁委员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国家设立的专门仲裁机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是国家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工作是对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其审理案件采取独任制或合议制,实行一裁终局制(案件审理一次裁决即告终结的制度)。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一、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2、仲裁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办理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
3、拟定仲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修订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及其他与仲裁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4、负责委员会各种文件的起草、印发,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党政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归档工作;
5、仲裁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6、负责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7、负责仲裁案件的立案、审理,仲裁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仲裁档案管理等工作;
8、负责仲裁案件疑难问题的咨询,协助仲裁庭调查取证、鉴定、勘验,办理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的相关工作;
9、负责仲裁庭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仲裁案件审结后的调查回访工作;
10、承办仲裁委员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和本委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本委的财务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上缴,及时向委员会汇报;
12、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文件精神,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有效执行;
13、负责机关的党务、政务各项工作和安全保卫、群众团体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职责
1、负责起草办公室工作的综合性材料,主要包括: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拟办各类函、电、传真和通知。
2、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具体有财务、劳资、人事、编制、保密、统计、档案管理、工青妇、会议、接待、车辆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卫生、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各类公文、传真电报、机密材料、内部刊物等的收发、承办、转办、传阅、催办、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清退等文书处理工作,管理并规范使用本委及办事机构的印章和介绍信。
4、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仲裁业务档案的接收、保管及提供利用,档案材料的查阅、外调审核工作。
5、负责仲裁费用的计算、审核、收取,仲裁员报酬的核算、发放以及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工作。
6、协调各处室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密切配合完成共同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对外接待工作;
7、及时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8、负责单位考勤、人事考核及仲裁案件、人事方面的信访答复工作;
9、承办委员会和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处职责
1、做好立案咨询、接待工作,协助当事人完善仲裁协议或达成补充仲裁协议;
2、案件受理审查工作,依照规定及时答复是否受理;
3、审查仲裁申请符合规定,提出立案意见,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批;
4、核算仲裁费用并通知当事人交费;
5、按照规定及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银川仲裁委员会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协助当事人选好仲裁员;
6、告知当事人限期内提交证据并核对证据;
7、协助当事人做好案件审理前的证据、财产保全工作,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撤诉裁定》等法律文书;
8、完成组庭工作,通知仲裁员组庭、阅卷、提出审理方案,并确定首次开庭时间;
9、将仲裁文书、材料及案卷移交审理处;
10、在立案咨询过程中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审理处职责
1、及时接收立案处移交的仲裁案卷材料,熟悉和掌握案情,核对有关证据材料并提出补证意见;
2、负责送达组庭开庭通知并协助仲裁庭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协助仲裁庭做好调解、合议、调查、取证、鉴定、勘验等工作;
4、严格庭审程序,做好庭审程序管理监督工作。
5、做好同各级法院的联系、协调工作,协助当事人进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
6、 协助仲裁庭完成仲裁案件的调解书、裁决书等仲裁法律文书的制作、校核,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及有关人员;
7、及时做出结案报告,完成仲裁案卷的整理、装订、移交工作;
8、承担办案仲裁员的动态管理工作,统计结算办案仲裁员的报酬,报秘书长审批;
9、做好仲裁案件审理相关情况的登记、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培训处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推行工作,制定计划和措施并具体实施,扩大服务领域,做好开辟案源工作;
2、负责与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银川仲裁委员会的影响力;
3、负责仲裁工作动态的调研和信息反馈工作;
4、承担仲裁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收集、整理与仲裁有关的各种信息,内部仲裁工作快讯简报的编辑;
5、承担仲裁员的选聘、发证、培训和年度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6、负责本委各工作站、联络处的设立、协调、管理及工作指导工作;
7、负责本委仲裁法律宣传材料的起草、印制及校对工作;
8、负责各类宣传材料、声像资料收集、保存、编辑、发行等工作;
9、负责与全国各地仲裁委员会的通讯及联络工作,互相交流仲裁信息,提高工作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