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银川仲裁委常设办事机构,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室的主要工作是承担仲裁业务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仲裁法》及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和政策研究;制定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办案规程等制度;拟定仲裁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仲裁员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奖惩及有关监督机制的规范完善;仲裁案件的咨询、审查立案、审理、组织协助仲裁庭开庭、调查取证、鉴定勘验、证据和财产保全、仲裁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查、送达、仲裁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仲裁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庭审程序,加大了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力度,使银川仲裁事业平稳发展,稳中求进,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不断提升,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开始认识仲裁、选择仲裁、运用仲裁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为银川市的经济发展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预算。
银川仲裁委办公室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编制9名,实有人数8人。配备秘书长(正处级)1名、副秘书长(副处级)1名,下设综合处、案件受理处、审理处、宣传培训处四个处室。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5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1.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9.5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1.51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312.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
二、关于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51.5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5.51万元,下降10.24%。
人员经费13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83万元、津贴补贴25.31万元、奖金3.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17万元、住房公积金8.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48万元;
公用经费1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75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业务办案费2019年预算2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40.69万元,增长20.35%。主要用于:1、根据《仲裁法》和国务院《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按仲裁案件受理费的一定比例支付仲裁员办案报酬;2、按照岗位职责和《仲裁法》《银川仲裁规则》的规定,我委办自主聘用办案秘书等不同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完成仲裁收费、立案、开庭、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初审、档案管理、宣传等工作,发放其工资并缴纳社保;3、用于办理仲裁案件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宣传印刷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邮电费、专家咨询费、仲裁员培训费等。
三、关于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18年相同,既未增加也未减少。
四、关于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入总预算45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1.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9.59万元;支出总预算 351.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1.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上年结转99.59万元,占22.08%;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51.51万元,占77.92%。
本年支出包括:事业支出351.51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增长,导致工会经费增长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通用设备价值67.22万元;专用设备价值0.9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7.89万元;无形资产价值 30.5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19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我委将仲裁员报酬、聘用人员工资并入业务办案费项目,以便开展预算绩效工作。我委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计划于2019年成立金融仲裁院,并由主管领导督促落实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2、2019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我委办2019年部门预算中仅有业务办案费项目,主要用于:1、依据《仲裁法》和国务院《仲裁收费办法》中规定,按仲裁案件受理费的一定比例支付仲裁员报酬;2、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仲裁法》《银川仲裁规则》的规定,完成仲裁收费、立案、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初审等工作,发放其工资并缴纳社保;3、专项业务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宣传印刷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邮电费、专家咨询费、仲裁员培训费等。
我委办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开支,厉行节约,明确预算绩效工作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各环节的操作流程。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